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

頂新集團「正義食品黑心食用油」事件

         2014108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查獲:頂新味全集團旗下的正義股份有限公司處長吳容合經營鑫好企業,自2012年起晉鴻貿易久豐油脂福瀧油脂購買他們所製造的飼料性用油,偽稱為可食用豬油,再銷往正義公司正義公司再將之混摻在食用豬油內,製成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、桶裝豬油、精緻豬油等產品,及動物性配方的烘焙油脂、客製化商品,銷往各大連鎖商店。
        食用油脂的來源是動物的皮下組織,飼料油則取自動物的內臟。從死去的動物身上收集到的油脂,若要作為飼料油,只須經過12道的精煉過程即可,油品的色澤比較深,味道也比較重;而若要作為食用油,須經45道的精煉,成品的油色偏淺,味道也較香。但是,黑心業者把飼料油精煉再精煉,達到完整的脫臭、脫膠、脫酸、脫色,使肉眼、鼻嗅無法區分它們的差異,連現有的分析方法也無法辨識。
         相較於食用油,飼料油的安全衛生標準偏低,以豬油為例:依據「國家標準CNS-食用豬脂標準」,供人食用的豬油,除了物理性狀水分、夾雜物、比重、等,或化學性狀碘價、酸價、皂化價、等有較詳細的標準外,還規定必須採用經有關單位認可的健康無病之豬體脂肪熬製,且不得包括骨頭、皮、耳、尾、器官與血管等部位。而飼料用豬油則標準較為籠統,且未限制一定要採用經有關單位認可的健康無病之豬體脂肪、組織部位熬製。
         飼料油可能含有細菌、黴菌、重金屬等,若長期攝取,可能影響腎臟的功能、誘發心血管疾病,就算飼料油經過精煉,但這些毒素仍可能隱藏於油品中,食用後仍有的健康疑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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